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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组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点击数:

各高等学校、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建设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章程》,现将各专业共同体组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经验分享,努力提升陕西高校专业内涵建设水平,为实现新时代陕西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二、工作目标

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指导下,由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指委”)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建设,首次组建124个专业共同体,完善省内各高校优质专业资源共建共享、联合开放、协同创新、合作培养的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形成专业共同体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合力,切实提升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教学研究,开展交流研讨。立足专业实际,重点围绕专业建设、“四新”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等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和研讨交流,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的成果经验,推广应用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各校取长补短,互帮互助,共同提升。

(二)整合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根据专业建设以及人才培养需求,对共同体各校资源进行有机组合,协同共建共享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教材、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专业共享平台。

(三)共建课程团队,推进示范引领。统筹协调共同体各校专业师资力量,打破校际界限,组建高水平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发挥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专业教师教学发展。

(四)深化专业改革,促进动态调整。主动跟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和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不断深化专业建设各项改革,结合“四新”项目建设促进专业动态调整、优化,体现专业共同体的创新性、开放性。

四、建设要求

(一)组建方案

根据我省高校本科专业布局,本次专业共同体组建原则上针对专业布点数达6个及以上的专业(见附件1),涉及省教指委29个专业类工作委员会。

各专业共同体由省教指委负责组建和日常运行,各高校采取自愿原则加入专业共同体,原则上专业布点高校每校1人,由专业所在学校(学院)择优推荐产生。

各专业共同体设主任1人,秘书1人,成员人数根据各专业实际高校布点数量确定。

(二)任职条件

1.专业共同体专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团结协作,身心健康。

2.专业共同体主任原则上由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担任(也可由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担任)。共同体主任所在学校应已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能够为专业共同体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和条件支持。秘书原则上由专业共同体主任所在单位聘请,协助开展本专业共同体的各项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

3.专业共同体专家由各高校推荐产生,应推荐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学术影响力,热心本科教学的专家教授担任。本专业有省教指委委员的由省教指委委员担任,不再另行推荐,委员信息需所在高校填入推荐汇总表。

(三)材料报送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择优遴选推荐专业共同体主任、专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指委秘书处。

2.请各高校指定1名工作人员加入“专业共同体建设工作群”(QQ群号:437389985),并于202216日(星期四)之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EXCEL版、加盖学校公章扫描PDF版),分别报送至省教指委秘书处邮箱:sjzw@xust.edu.cn

五、后续工作安排

(一)省教指委秘书处汇总整理各高校推荐情况,分发至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各高校推荐专业共同体主任、专家名单,形成建议名单报省教指委秘书处汇总,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省教指委秘书处汇总整理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推荐名单,形成《陕西高等学校各专业共同体专家建议名单(初稿)》报教育厅审批,审批同意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各专业共同体须在所属省教指委专业类工作委员会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依据国家专业目录和我省高校专业布点调整情况,专业共同体的构成、专家名单由省教指委每年度定期组织集中调整。

(四)择优遴选一批专业共同体建设标杆,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联系方式

省教指委秘书处:赵蕾,029-88668916

附件:1. 陕西省教指委各专业类工作委员会所属专业共同体一览表

2. 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

 附件1.docx 附件2:陕西高等学校专业共同体专家推荐汇总表(新).xls